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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今天純文字就不貼圖囉但還是覺得貼一下大家會更清楚,話說大家一定非常想了解育嬰留職停薪與津貼

今天Ariel媽就來跟大家好好說說

第一胎的Ariel,姊我沒有請育嬰假直接跟公司說さようなら(sa you na la)

想想覺得自己滿傻

但是現在回想起來當初可以帶著Ariel四處交朋友增廣見聞也挺不錯的。

嬰假規定 , 育嬰假六成薪 , 育嬰假申請書 , 育嬰假勞健保 , 勞基法育嬰假規定 , 育嬰假可以請多久 , 產假 , 育嬰假條件 , 育嬰假留職停薪 , 育嬰假勞基法 2015


好了,進入今天主題,育嬰留職停薪首先來看一下

(1)育嬰假與育嬰津貼相關規定請領資格:

1.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該子女滿3歲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

2.同時撫育2名子女以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期限以最小的子女受撫育滿2年為限。

3.凡參加勞保「就業保險」累計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申請育嬰津貼。津貼採按月發放,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放6個月,津貼額度為請假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

4.同時撫育2名子女以上,以發給1人為限。

5.父母雙方皆可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但須分別申請。


(2)給付標準及期限: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在育嬰假前6個月還可以請領投保薪資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對於請休育嬰假期間的家庭經濟不無小補!

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暨德臻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莊喬汝律師表示,自從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實施之後,不僅保障女性在職場上的工作權益,更鼓勵男性享受難能可貴的育兒經驗,

提供給領薪家庭一個能夠親自照顧、陪伴孩子成長的機會,實施多年以來,民眾逐漸懂得把握自己的權益,雇主也漸漸趨於認同鼓勵員工暫時回歸家庭養育孩子的理念。


(3)申請流程step by step:

Step 1》向公司提出申請留職停薪意願。

Step 2》辦理書面育嬰留職停薪程序。
書面載明資料及檢附文件:(1)姓名、職稱;(2)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3)子女之出生年、月、日;(4)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方式;(5)是否要繼續參與社會保險;(6)檢附配偶的就業證明文件。

Step 3》開始休育嬰假之後,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檢附文件:(1)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文件;(2)申請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3)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4)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蓋妥印章)。


(4)給付之核發:

本局收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件後,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5個工作日內將給付款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5)「育嬰留職停薪」可以請多久: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一次最長只可申請2年。

育嬰留職停薪最晚可以請到小孩滿3歲前,所以若是小孩1歲1個月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也只會核定1年11個月的育嬰假。

如果是同時照顧兩位以上的小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可以請到年紀最小的小孩滿3歲前,同樣最長只可申請2年。


看完以上步驟一定還有很多疑問對吧!

整理幾個常見或是可能大家會有疑問的問題

Q1.請問短期工作人員及派遣人員可否申請育嬰假?

律師答:以往《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需任職滿一年才可申請育嬰假,但是許多短期工作人員及派遣人員在同一家公司任職時間可能短於一年,

難以達到申請育嬰假的基本條件,103年12月11日修法後,現行法令已放寬到任職滿6個月即可申請,為此受惠的勞工將大幅增加。

(挖~任職滿6個月即可申請耶!!!)

Q2.請育嬰假期間,還能繼續投保勞保嗎?

律師答:按規定,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選擇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勞保、公保)或退保,但建議不要退保,保險年資才不會中斷,

且可持續享有原社會保險的保障(如:生育給付、失業給付)。

加保期間應負擔之勞保費,除原本政府補助的10%外,原由投保單位負擔之70%保險費也改由政府負擔,

而員工自行負擔20%,還可遞延3年繳納,如未申請遞延繳納保費,將按月寄發個人保險費繳款單。

Q3.請育嬰假期間健保需要轉出嗎?寶寶的健保可否掛在公司?

律師答: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健保仍可以繼續在原單位投保,或選擇依附有職業的配偶投保,

若是繼續在原單位投保,寶寶也可以眷屬名義依附投保。

選擇在原單位繼續投保,健保費仍按原投保金額等級計算,員工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可以順延3年繳納,或選擇接獲保險費繳款單後按月繳納。

Q4.生雙胞胎能領雙份育嬰津貼嗎?

律師答:每個孩子都有一次申請育嬰津貼的機會,但是請領時間不得重疊,也就是說一次只能申請一個孩子的津貼補助,等到領滿6個月津貼後,

可再以另一個孩子的名義提出申請。

(其實也算是可以只是要分開領)

Q5.若在請育嬰假期間遭到資遣或公司歇業,還能繼續請領育嬰津貼嗎?

律師答:育嬰假期間,雇主依法是不可以資遣勞工的,如果雇主歇業或停業,對於勞工來說,雖然並非自願離職,但是在勞資關係不存在之後,

就不符合育嬰留職停薪的條件,育嬰津貼的發放會到離職退保前一天為止。

此外,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下,除了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外,若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有繼續投保就業保險,則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可領到投保薪資60%的補助津貼最長達6個月。

Q6:老闆不准員工申請育嬰假,或育嬰假期滿後遭資遣、減薪或調動職位,要找誰申訴?

律師答: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除特殊情形外,雇主不可拒絕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

倘若雇主不讓員工申請育嬰假或回復原職,員工皆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3條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進行申訴;

若是要求回復工作權或請求補償工作薪資損失,可向勞工法庭提出民事案件。

過去對違反規定的雇主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部分雇主認為損失不大,因而有恃無恐;

現行規定除了提高罰鍰為2萬以上30萬元以下外,另外會對違反規定之公司行號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希望可以達到減少雇主違法情況,不然被公告之後,對於公司形象及商譽可是一大損失。

Q7:復職後年資會不會歸零重新計算?

律師答: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未提供勞務,雇主可不計算請休期間的工作年資,但員工復職後工作年資必須銜接併計,

不會有歸零或重新計算的問題。


綜合以上資訊陪小孩還是繼續工作這件事每個人有自己得一套標準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除非自己創業當老闆娘囉

或是勇敢放棄陪伴小孩成長路程

亦或是勇敢請下育嬰假就算回原剛位也要有無法回原岡位得勇氣

各位親愛的媽咪辣媽們

我們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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