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偏袒自己的女兒是天經地義的事,別幻想婆婆會寵愛自己勝過小姑。那是違反人性,如果潛意識帶著這樣的期待,就等著失望吧,因為沒有什麼比這樣的期待更令自己沮喪的了。
台灣常見一種情節,就是要求對方「把我媽當成你媽看待」。特別是面對婆媳紛爭,多數丈夫最常做的,不是第一時間釐清原委或致力於溝通,只要求老婆:「她是我媽,所以你也要把她當作是你媽。」
「把別人的母親,當成自己的媽。」我們來看看這個概念。對女人來說,當夫妻感情好,基於對先生的在乎、愛、體貼,就算婆婆不容易相處,自然能心甘情願退一步,這完全是基於真心疼惜老公的「表現」。然而,這樣的貼心,卻常常被視為作媳婦理所當然應該有的表現。
反觀,如果夫妻感情不佳,這樣的要求不但勉強,而且容易產生口角。做先生的如果希望太太敬重自己的母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和太太建立良好的親密關係。否則妻子不但沒有得到心靈上的慰藉,還被要求虛心伺候公婆,情何以堪!通常我們都不願意正視這個事實。